今天是:
当前位置:首页 > 项目频道 > 挂牌项目 > 国有资产资源
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原营业楼二楼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
单位:人民币
项目编号 |
项目名称 |
评估价值 |
挂牌价格 |
挂牌时间 |
|||||||||
WSWZC22080H2 |
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原营业楼二楼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|
10.00万元/年 |
9.00万元/年 |
2022年6月23日 |
|||||||||
转让方 基本情况 |
名 称 |
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 |
|||||||||||
住 址 |
五莲县城解放路 |
||||||||||||
机构类型 |
集体所有制 |
||||||||||||
|
|||||||||||||
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|
标的名称 |
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原营业楼二楼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|
|||||||||||
所在地 |
五莲县城解放路西,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院内 |
||||||||||||
标的明细 |
序号 |
资产名称 |
楼层 |
面积 |
评估价格(元) |
||||||||
1 |
洪凝供销社营业楼二楼 |
2 |
1280 |
100000.00 |
|||||||||
标的简介 |
该房产位于五莲县城解放路西,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院内,转让房产为二层,面积1280㎡,租期一年,地理位置优越且交通便利。 |
||||||||||||
重大事项披露 |
无 |
||||||||||||
转让行为 批准 |
批准单位 |
五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|
|||||||||||
批准内容 |
同意五莲县洪凝供销合作社所属原营业楼二楼1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,以不低于9.00万元/年的价格挂牌转让。 |
||||||||||||
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|
中介机构 |
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 |
|||||||||||
评估基准日 |
2022年4月10日 |
||||||||||||
评估结果 |
10.00万元/年 |
||||||||||||
备案单位 |
五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|
||||||||||||
交易条件 |
挂牌价格 |
9.00万元/年 |
|||||||||||
价款支付方式 |
一次性支付 |
||||||||||||
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|
1、该房产整体转让,租赁期限为一年。 2、意向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以拍卖、转让、抵押等方式处置该房屋使用权; 3、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,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。 4、意向受让方须承诺,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。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,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,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,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,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;确定受让方后,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、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,否则视为违约,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;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,由受让方自行承担。 |
||||||||||||
受让方资格条件 |
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。 |
||||||||||||
保证金设定 |
是否交纳保证金 |
是 |
|||||||||||
交纳金额 (万元) |
3万元 |
||||||||||||
交纳时间 |
交易保证金须于7月1日17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。 |
||||||||||||
挂牌信息 |
挂牌公告期 |
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|
|||||||||||
挂牌期满后,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|
自动延期 |
||||||||||||
交易方式 |
动态报价 |
定时报价期 |
7个工作日 |
||||||||||
连续报价周期 |
90秒 |
||||||||||||
转让底价 |
9.00万元/年 |
||||||||||||
|
|||||||||||||
联系信息 |
联系单位 |
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|
|||||||||||
联系人 |
杜女士 |
||||||||||||
联系电话 |
0633-6156969 |
Copyright © 2014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
地址: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99号 联系电话:0633-6156969,6156968 传真:0633-6156968 电子邮箱:wlxzhcq@163.com